最新报道!中证协发布最新评价办法: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考核更趋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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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发布最新评价办法: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考核更趋严格
北京,2024年6月18日 - 为进一步提升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以下简称“新评价办法”),将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新评价办法在原评价办法的基础上,主要做了以下修订:
- 增加了评价指标。 新评价办法增加了发行定价利率、负向申报质量、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债券回购业务等指标,进一步涵盖了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的关键环节。
- 调整了评价方法。 新评价办法调整了部分指标的评分标准,提高了对高风险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将评价结果与证券公司债券业务的承销额度、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等挂钩,强化了对违规行为的约束。
- 完善了信息披露要求。 新评价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定期向中证协报送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相关信息,并向投资者公开评价结果,增强了评价结果的透明度。
中证协表示,新评价办法的发布,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证协将持续加强对证券公司债券业务的监管,督促证券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为投资者提供优质的债券投资服务。
新评价办法的发布,对债券市场有哪些影响?
- 促进债券发行定价更加合理。 新评价办法增加了发行定价利率指标,将对发行人压降融资成本、提高发行定价合理性产生积极影响。
- 降低投资者认购风险。 新评价办法增加了负向申报质量指标,将督促证券公司提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水平,降低投资者认购风险。
- 维护市场秩序。 新评价办法强化了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将有效维护债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新评价办法的发布,是监管部门落实“姓党”要求,“以投资者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将对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香港互认基金迎新机遇:内地销售比例放宽至80% 投资管理职能可转授予海外机构
上海/北京 - 2024年6月16日,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督院(简称“两地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两地基金互认制度作出了一系列修订,旨在进一步深化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 将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销售比例限制由50%放宽至80%。这意味着,内地投资者可以购买的香港互认基金产品将更加丰富。
- 允许香港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与管理人同集团的海外资产管理机构。这将有利于引进全球优秀资管机构,提升香港互认基金的投资管理水平。
- 优化内地投资者准入要求,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的投资起点从5000万元人民币降至1000万元人民币。这将进一步降低内地投资者投资香港互认基金的门槛。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两地证监会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是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进程中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修订后的互认安排将带来以下积极影响:
- 进一步扩大香港互认基金的市场规模,丰富内地投资者境外投资选择。
- 提升香港互认基金的投资管理水平,为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投资产品。
- 促进两地资本市场深度融合,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有专家建议,**下一步两地证监会应继续完善互认制度,例如缩短互认基金审批时间、降低互认基金费用等,进一步提升互认安排的吸引力。
以下是本次修订对投资者的一些影响:
- 内地投资者将可以购买更多种类的香港互认基金产品。
- 香港互认基金的投资管理水平可能得到提升。
- 内地投资者投资香港互认基金的门槛将有所降低。
投资者在投资香港互认基金产品时,仍应审慎选择,注意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9 01:24:38,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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